称“教师觉悟最高”是官员自取其辱
湖南长沙县教师称,每月工资中有几十元被统一收去捐款,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民政局证实了这一情况。当地管理捐款的长沙县慈善会称,2010年政府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等捐款,目的是帮扶贫困。慈善会会长称,老师道理觉悟是最高的,不应在乎这点钱。(《北京晨报》9月1日)
作为一种提倡,政府发文倡导教师积极向弱势群体和贫困家庭献爱心,无可非议。但切忌越俎代庖,更不能违背捐款者意愿。
否则,必然一则,让接受捐款者感到不自在,二则,让被强捐者感到不痛快,三则,未必不是对目前脆弱的慈善生态的一种破坏和对爱心的一种亵渎。
可就是这个连普通老百姓都明了的简单道理,长沙县官方却偏偏装糊涂,不仅如此,居然还站着说话不腰痛地称:“老师道理觉悟是最高的,不应在乎这点钱。”
呜呼! 我相信长沙县慈善会会长此番回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传达的也正是长沙县官方对此事的态度和看法。
不过我想说的是,果如是的话,无疑是一种自欺欺人和长沙县官方自取其辱。因为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既然教师的道理觉悟是最高的,那为什么只配当教师,而那些道理觉悟显然比教师低的人却为何一个个人模狗样地混进了政府机关?这是不是充分说明长沙县各级政府官员的思想觉悟都比教师低?或者说进长沙县政府机关不需要教师那样高的道理觉悟,只需逆来顺受、言听计从就成?
而只要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清楚,自从盘古开天地,就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而言,均没有超过官员的,无论是从古代“天地君亲师”的排位来看,还是于“文革”年代,教师地位从老五被降为“臭老九”,(甚至还闹出过“只要你(教师)积极改造,日后‘提拔你(教师)为售货员’”的历史笑话),抑或证诸于当今的现实,虽然教师也参照公务员发放工资,但如果就社会资源的拥有量和灰色收入而论,显然教师不如官员,尤其是那些掌握实权的官员。
至此,一些官员凭什么一边享受着比教师高的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边却要嘲笑教师道理觉悟高,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何况,当下的很多教师的思想觉悟并没有长沙县官方想象的那么高。这从有不少教师“身”在学校第一职业,“心”却致力于校外“第二职业”,以及遍布于城镇大街小巷的“奥数班”、“英语提高班”等名目繁多的课外辅导班及其履禁不绝中就可见一斑。
近些年来,诸如禁止教师“乱讲话”,要求教师 “开通宣传家乡的手机彩铃”,“明文规定”教师卖烟、卖酒、卖房,并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等等权力乱象,之所以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教师买这买那,往往是以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这样即便是出事了,往往也是“法不责众”,或者找几个“临时人员”轻描淡写地处理一下了事。在这样的问责机制下,长沙县不仅“为教师作主”,甚至顺便侮辱调戏一下被迫捐款的教师也就势在必然。
因此,要想杜绝向教师摊派行为和变相强迫教师献爱心现象,对相关部门而言,当务之急恐怕是加大对涉事官员的问责力度,不管是以“红头文件”的名义还是其他什么名义, 均追究相关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并严惩不贷。同时,作为教师当得知自己的权益遭到官方侵犯时,理应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或将地方政府部门欺负凌辱教师的不光彩行为通过微博等渠道曝光于天下。否则,类似长沙县强迫教师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闹剧还会继续上演。